"幼兒及其法定代理人,於收托當年6月1日前均應設籍本市連續滿六個月。 法定代理人係指父母雙方均應設籍於本市連續滿六個月。(單親者,監護人為其法定代理人)。"
週一至週五,每日上午8:30至下午4:30
1.年齡滿四足歲至就讀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 2.幼兒及其法定代理人,於收托當年6月1日前均應設籍本市連續滿六個月。 3.未罹患法定傳染病、癲癇、開放性肺結核或其他認為不適宜收托之重大疾病者。
本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、學雜費項目:1.保育費 7,000元 2.活動費 600元 3.雜費 300元 4.點心費 3,500元 5.午餐費4,000元 6.平安保險費 155元 7.教材及材料費 1,200元 ,合計 16,755元。 二、代辦費項目:1.冬、夏運動服(各壹套) 1,000元 2.圍兜服(貳件) 220元 3.書包(壹個) 230元 4.環保餐袋(壹個)210元(依家長意願決定購買),合計 1,660元 ※大班增收畢業生紀念冊代辦費1000元 【以上收費項目以學期為單位】。 註:101學年度之收費將俟縣政府「公立幼兒園收退費標準」訂定後調整。
依<桃園縣政府腸病毒停課標準>公告事項辦理,幼兒個人感染腸病毒,停課7天;同一週內班級有二名以上(含二名)幼兒感染,班級停課7天。
依人事行政局發佈:1.停課-幼兒停止上課但工作人員正常上班。2.停班-幼兒停止上課、工作人員停止上班。
"大班幼兒可申請5歲免學費或原住民幼兒補助,弱勢家庭幼兒可再申請弱勢加額補助。 中班幼兒具低收、中低、原住民資格者得申請各項相關補助。 (相關實施計畫以當年公告為準)"
開學、結業日與國中、小學同步,實際日期依當年公告為準。
"第一階段優先收托預定每年5月辦理,實際日期以當年公告為準。 第二階段一般幼兒收托預定每年6月辦理,實際日期以當年公告為準。"
預定為每年5月至6月,實際日期依當年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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